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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访谈法律课堂-上海经济犯罪律师以案说法讲解比特币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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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08: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7月18日,杭州互联法院举行第二次上公开听证会,对上海某科技吴某诉被告、淘宝上侵权责任纠纷(产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原告向被告提出的上海某科技和淘宝侵权责任主张不充分,驳回原告的所有主张。、人民法治报、杭州日报、杭州新闻频道等媒体现场报道。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商业纠纷的具体问题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也有业内领域专业的客服为您解答问题,为成功合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开端!http://www.lindehong.com/






一、案情回顾



2022年5月7日,原告吴某通过这些案外人某经营的淘宝店铺可以购买商品“FXBTC充值码¥4975元(适合我国信用卡,普通学生用户也可购买)”,支付工程价款500元,该交易订单于同日显示发货、确认收货并完成。上述分析店铺标注其为比特币交易信息平台官方店铺。之后原告吴某又于2022年11月30日向上述我们店铺的支付宝账号付款共计19920元。2022年5月2日,“FXBTC”系统发布“停运公告”,同月中旬多家传统媒体对上述相关关停、用户需求法提现等情况问题进行了研究报道。原告没有根据际支付解决上述19920元当日的比特币价格推算,主张利用上述款项系用于向被告上海某购买269个比特币,该在关停时未向原告要求进行学习任何风险提示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可能导致原告的巨大发展经济利益损失;而淘宝物流未履行合同审核工作义务,导致原告在其生产经营的络消费者购物平台上现购买影响到了禁止市场交易的商品;故两被告应承担社会连带法律责任。



二、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需要确认,但原告主张本案侵权的际施主体是被告在上海的某一科技,这一主张并不充分。原告声称,他向被告在上海的一家科技支付了19920元购买比特币的费用,但付款的直接接收者是光裕经营商店的支付宝账户。对该店的单方面描述不足以将其认定为上海某科技的“官方”充电站。仅仅推断商店运营商和运营商之间的身份是不够的。原告关注案件涉及的收费码是否在支付19920元后获得,是否有相应的账号,上述款项是否已在上际收取。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是否际获得了相应比特币的份额。根据举证原则,原告应承担不举证的法律后果。



对原告主张淘宝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没有明显违反或者侵犯商品信息的情况,原告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经就本案通知被告淘宝,被告淘宝不是本案所涉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也不是本案所涉侵权行为的施者。被告知道或应该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情况,也没有应原告的要求及时披露交易当事人的认证信息,因此不构成侵权行为。然而,该平台应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信息发布的审计责任。



、典型意义



1比特币作为权利客体具有财产的价值性、稀缺性和可处置性,其虚拟财产属性应当得到认可。《民法通则》已经确立了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而对于互联环境下产生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属性,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范。虽然人民银行等部委已发文否认“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否认其作为商品的属性。《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也提到“比特币在性质上应当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从财产的构成要件来说,首先,比特币具有财产的经济性或价值性。比特币通过矿工和挖矿的过程和劳动产品的获得,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力,可以以货币为对价进行转让、交易和产生,对应于持有人在现生活中际享有的财产,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次,比特币具有财产的稀缺性,其总量恒定在2100万,供应量有限。作为一种资源,很难获得,不能随意获得;比较后,比特币具有排他性和一次性。作为一种财产,它有明确的边界和内容,可以转让和分离。其持有人可以占有、使用比特币并从中获得收益。综上所述,比特币等“代币”或“虚拟货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不具备货币的正当性,但作为虚拟财产、商品属性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利,应当予以肯定。





2本案中法院工作虽然可以认定了比特币的虚拟企业财产安全属性,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是学生由于原告未能尽到其举证证明社会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比较高法关于环境民事法律诉讼证据的若干政策规定,当事人对自己发展提出的主张,有责任研究提供一个证据。没有其他证据能力或者通过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影响后果。本案原告未能提交时间充分利用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于选择购买比特币份额的19920元支付管理对象确系被告上海某科技有限,也未能得到证明其已际生活获得相应的比特币份额,对于其支付涉案19920元前双方应该如何现约定权利保障义务、支付后有获得FXBTC的充值码、上述款项是否已际在FXBTC充值、有对应的FXBTC账号等等这种情况均未能形成提供解决任何一种证据予以践证明,故法院法认定被告上海某科学技术系被诉侵权行为活动主体,自然也法有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在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时,应注意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合理投资;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注意审查交易对方的资格,留存交易证据。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在需要权利时缺乏证据支持。与此同时,法律谚语也有云:“法律不保护躺在床上的人睡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年,因此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后,应及时通知保护权利,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法辩护的情况。





综上所述,上海经济犯罪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比较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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