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回复: 0

今日要闻强制拆迁--侵略式强拆-该有人管管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0

回帖

1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52967
发表于 2024-9-18 20: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媒体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采访拆迁工作时,发现地方竟然公然对抗政策、采取“侵略式”拆迁,致使被拆迁户苦不堪言。而户居民遭突袭事发全国两会期间。(2022年3月21日)通过北京拆迁律师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北京拆迁律师网张兴奎律师是专业拆迁、征地律师,张律师及其办理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报道。http://www.zdcq.org/


稳定压倒一切,民生高于一切。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各地都在全力保稳定、竭力惠民生。在工作报告中更是语重心长地强调,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为政之道,民生为本。我们要念之再、铭之肺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固然离不开拆迁安置等工作,但是绝不能以牺牲群众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为代价,搞野蛮式“强拆”、“侵略式”拆迁。那么,是什么力量使得颍东区一班人在全国两会期间如此急不可耐地施“侵略式”拆迁呢?

不可否认,当前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以及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的支配下,确在一些地方存在故意向“叫板”、与拆迁“为难”的所谓“钉子户”,其目的也非是想向多索取一些钱财补贴。对于故意与对抗的不法分子、耻之徒,我们当然必须坚决不答应、不纵容。但是,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拆迁户是分子的情况下,就必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和谐拆迁、依法拆迁、惠民拆迁。搞“偷袭式”、“侵略式”拆迁,不仅可能激化干群矛盾,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还会触犯法律底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施政行为。一些地方、少数政官员,不能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缺乏长远眼光,不能坚守底线思维,急功近利,追求短期行为和为个人捞取资本,不仅可能延误和破坏一个地方的科学发展、长远发展,还可能直接危害地方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心里添堵。就拿拆迁来说,个别领导缺少规划,想拆哪里,就拆哪里;想拆到哪里,就拆到哪里,而老百姓还必须条件服从,否则就要暴力拆迁甚至“侵略式”拆迁。据此前媒体报道和本次媒体调查得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执行的是阜政办秘[2022]16号《关于印发阜城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方案的通知》。然而,当获得此份《通知》却发现,上述几户居民所在地,根本就不在拆迁范围内。《通知》里所列拆迁地块位于距离他们居住地相距约3公里处。很明显,是有人擅自改变拆迁征地范围,是典型的为了所谓的政绩而施的行为,是在公然与法律对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各地委、员特别是领导必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授权不可为。纪委、监察部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加大查办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动用警力参与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的和群体性事件的,对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但愿前文提及的这起“侵略式”拆迁能够有人管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而比较大的担当,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和不法目的而滥用权力。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会上回答提问时指出,人们不是常说“人在做、天在看”吗现在是云计算的时代,我们要让“权在用、云在看”。行使权力不能打小算盘。滥用职权、用权,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倒逼权力回归本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保驾护航。



北京拆迁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首页-抖富宝颜料有限公司

GMT+8, 2024-10-30 17:17 , Processed in 0.08059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